尼瑪縣位于西藏北部、那曲地區西北部。面積15萬平方公里。總人口近4萬(2003年) 。轄1個鎮、13個鄉,83個行政村。尼瑪藏語意為“太陽”。原屬納倉部落。
根據1983年10月8日國務院【國函字212號】批復成立尼瑪縣:設立尼瑪縣。轄申扎縣的查桑、文布、邦多、甲谷、卓瓦、尼瑪6個區,班戈縣的榮瑪區和該縣新劃的嘎瓊區。縣人民政府駐尼瑪,由昌都地區管轄。
尼瑪縣地處羌塘高原大湖盆地帶,北有昆侖山、可可西里山,南有岡底斯山。地勢北高南低,地形以高原丘陵平地為主,平均海拔在5000米以上。北部為幅員遼闊的“無人區”。屬高原亞寒帶半干旱季風型氣候和高原寒帶干旱氣候。礦藏資源有金、硼砂、堿、鹽、水晶石、銅、鐵等。野生動物資源有野牦牛、野驢,藏羚羊、黃羊、盤羊、熊、黑頸鶴等。
尼瑪縣經濟以牧業為主。僅南部零星種植青稞、油菜、無根,其余地區均為純牧業區。主要飼養牦牛、山羊、綿羊等。
手工業以加工卡墊和金銀手飾品為主。
1951年前無公路。目前全縣鄉鄉均通公路,黑(那曲)阿(獅泉河)公路貫穿縣境,東達那曲與青藏公路相接,西到獅泉河與新藏公路相連。全縣通車里程達5000公里。
特產品為揚名中外的喀什米亞爾山羊絨。
境內湖泊眾多,均為典型的高原封閉型湖泊。主要有當惹雍錯、昂孜錯、布若錯、依布茶卡等,湖面海拔均在4500米以上,其中布若錯湖面海拔5158米。這里湖泊、雪山、藍天融為一體,能使人領略到藏北高原天地蒼穹的真正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