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須知
1、須向邊防人員提供有效國際旅行證件,該證件有效期須不少于擬離境日期前90天。
2、如計劃一年內在立停留累計超過90天,應持特殊簽證入境。
3、未滿18周歲兒童來立須與父母、父母任何一方或其法定代理人一同入境,但如來立與父母、父母任何一方或其法定代理人團聚,可單獨入境。
4、立邊防檢查站可向下列人員發放普通和過境簽證:來立參加政府部門會議人員、急需醫療救助人員、飛行器機組成員。
5、如駕駛車輛入境,須提供本人駕駛執照、車輛證件及車輛維護文件。入境者還須在邊境上向經立財政部授權的保險公司購買一次性、有效期不少于15天的車輛民事安全保險,該保險僅在立境內有效。
二、海關規定
1、入境申報物品:
?。?)200支或250克以上的煙草、煙草制品;
?。?)1升以上的烈性酒類、興奮類飲料,入境攜帶者需年滿18周歲;
?。?)2升以上的葡萄酒、香檳酒;
?。?)3升以上的啤酒;
(5)500克巧克力或含可可成分的食品;
?。?)1000克以上的其它食品;
?。?)2盒(瓶)以上的化妝品、日用化工產品;
?。?)25克以上的非個人使用的珠寶首飾;
?。?)1輛(含)以上的汽車或其它交通工具。 3天內僅可1次攜帶上述申報物品入境。
2、入境申報并須持有立陶宛授權部門許可的物品:
(1)1公斤(含)以上的肉罐頭等肉類制品;
(2)2公斤(含)以上的花卉等植物或裝飾用途植物;
(3)1公斤(含)以上的植物食品制品;
?。?)5個(含)以上的舊汽車輪胎(使用中的汽車輪胎除外);
(5)煤(毒)氣噴霧設備(帶出、帶入許可均有效);
(6)1支(含)以上的氣手槍;
(7)2盒(含)以上的氣手槍子彈;
(8)口徑不大于4.5毫米的1支(含)以上的氣槍。
3天內僅可1次攜帶上述申報物品入境,但由空港和海路入境不受此規定限制。
3、出境申報的物品:
?。?)攜帶總價值超過5000立特的非私人使用物品、車輛及其有關文件;
(2)攜帶需持有立陶宛共和國授權部門許可的總價值低于5000立特的物品;
(3)出境者自愿申報的其它物品。
4、攜帶貨幣的有關規定
?。?)如攜帶10000立特(1歐元=3.4528立特)以下現金或等價值證券、股票等出入境,自愿申報;
?。?)如攜帶10000立特(1歐元=3.4528立特)以上現金或等價值證券、股票等出入境,須申報;
(3)嚴禁攜帶50萬立特(1歐元=3.4528立特)以上的現金或等價外國貨幣出境,紀念幣除外;
5、過境物資無須申報。
6、因海關申報規定變更頻繁,具體申報項目以立海關申報單為準。
三、醫療條件和醫療保險須知(含衛生防疫信息)
1、立陶宛獨立后,對國有綜合型醫院、專科醫院以及各級國有診所進行了較大程度的維修和改造,引進更新了醫療設備,提高了醫護人員的專業水平。新成立的合資醫院和中小私人專科診所起點高,擁有先進的醫療設備和較為雄厚的醫護力量,社會整體醫療水平有了較大提高。
2、立不斷完善全民衛生保健體系,設立了包括醫療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基金,每月由工作單位為勞動者繳納,數額為勞動者月工資的34%。勞動者可憑社會保險本在居住地的國有診所及其指定的上一級國有醫院免費就診,藥費和手術費由個人支付,但可享受一定的國家補貼。
3、立移民機構要求外國公民在申請居留簽證時出示有效醫療保險,參考價格為每年200-300立特。外國公民可憑該醫療保險在立國有醫療機構免費就診,但須全額繳納藥費和手術費。
4、外國公民入境時無須提供身體健康證明或接種疫苗證明。
四、治安狀況(含犯罪情況、建議性防范措施、發生意外須知等)
1、立社會治安情況良好。立有關部門不斷加大對社會惡勢力及其它犯罪團伙的打擊力度,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趨勢。在犯罪活動中,盜車、搶劫、謀殺和強奸犯罪發案率較高,尤其在一些大城市。
2、對旅行者的幾點建議:
?。?)盡量避免隨身攜帶巨額現金、貴重物品,避免到偏僻昏暗處及出入非健康娛樂場所;
?。?)徒步行走時小心被盜、被搶;
(3)在飯店、酒吧及火車、汽車等交通工具上不隨便接受陌生人物品,尤其是食品、飲料,預防接觸麻醉性毒品;
?。?)不與陌生人交往過密,單獨隨其活動;
?。?)如駕駛汽車,注意隨手鎖車,夜間將車輛存放在有人看護的停車場; ?。?)注意隨身攜帶、妥為保存護照等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7)如發生意外,應保持冷靜,及時撥打當地警察部門的聯系電話,并與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取得聯系,以便獲得必要的領事保護。
五、交通安全和外出旅行注意事項
1、立交通事故發生率和死亡率較高。據統計,每年約有800人死亡,約6000人受傷。
2、來立旅行者應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盡量了解當地交通規則和交通標志,遵守交通法規;駕駛汽車時,系好安全帶,嚴格遵守限速規定,注意行人過街;發生交通事故后,保持鎮定,在自救的同時,盡量尋求救援,及時與家人或朋友聯系,必要時報告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尋求幫助。 六、與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和當地有關部門緊急聯系方式和電話
1、使館聯系方式:
使館地址:維爾紐斯市阿爾及爾多大街36號
algirdo str.36 vilnius lt-2006
值班手機電話:(003706)8607740
聯系電話:(003705)2162861,2162862(秘書)
2162972(領事)
2722375(商務處)
使館傳真:2162682
使館網址:http://www.chinaembassy.lt
電子郵箱:chinaemb_lithuania@mfa.gov.cn
2、當地緊急電話:
火警:01
匪警:02
急救:03
煤氣:04
信息臺:118,1588
七、涉及中國人常遇問題的有關法律咨詢意見和建議
1、中國公民持一次簽證進入立陶宛后,如須在立長期居留,應于一周內向立移民機關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并在收到批準通知函6個月內,前往立內務部個人證件制作中心獲取多次往返簽證。
2、長期居留許可(綠卡)申請人應在接到批準通知函7天內,前往移民局辦理相關證件。
3、立不承認雙重國籍,中國公民在獲得立陶宛國籍后,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八、氣候及自然災害狀況
屬海洋性向大陸性過渡氣候。冬季平均溫度-4.9℃,夏季平均溫度+17.0℃。年平均降水量748毫米。自然條件較好,自然災害少有發生。
九、國籍政策(是否承認雙重國籍)
1、《立陶宛共和國國籍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申請人如同意宣誓忠誠立陶宛共和國并具備下列條件,可被批準加入立陶宛共和國國籍:
?。?)通過國語考試;
?。?)最近十年定居立陶宛共和國:
?。?)在立陶宛共和國具有合法生活收入來源;
?。?)通過立陶宛共和國憲法基礎考試;
?。?)本人無國籍或具有其它國籍,而根據該國法律,在取得立陶宛共和國國籍后自動喪失原國籍,且以書面形式聲明被批準加入立陶宛共和國國籍后放棄原國籍的。
2、《立陶宛共和國國籍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與立陶宛共和國公民結婚后且最近五年在立陶宛共和國居住的,如符合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項和第五項的規定,被批準加入立陶宛共和國國籍。
3、《立陶宛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第二、三款規定:父母雙方具有不同國籍,出生時父母一方為立陶宛共和國公民,如本人出生在立陶宛共和國,則具有立陶宛共和國國籍,如本人出生在國外,其國籍待年滿十八歲時由父母雙方商定。
4、《立陶宛共和國國籍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如父母一方為立陶宛共和國公民,另一方為外國公民,經父母雙方書面申請,其子女可取得立陶宛共和國國籍。如父母離異,經具有立陶宛共和國國籍且擁有子女法定撫養權或事實上長期撫養子女一方的書面申請,其子女可取得立陶宛共和國國籍。
5、《立陶宛共和國國籍法》第十六條規定:
(1)立陶宛共和國總統根據本法可向為立陶宛共和國做出特殊貢獻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授予立陶宛共和國國籍。作為例外,本法第十二條關于被批準加入國籍的規定不適用于上述人員。 6、《立陶宛共和國國籍法》第十三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批準加入立陶宛共和國國籍:
?。?)犯有立陶宛共和國簽訂的國際條約或國際習慣法規定的國際罪行,如侵略、種族滅絕、反人類罪、戰爭罪;
(2)參與針對立陶宛共和國的犯罪活動;
?。?)在立陶宛共和國居住前,在其它國家因故意犯罪被判刑,且所犯罪行根據立陶宛共和國法律亦應承擔刑事責任,或在立陶宛共和國因故意犯罪被判刑。
?。?)作為例外被批準加入立陶宛共和國國籍,不自動對國籍取得者的家庭成員產生法律影響。
7、《立陶宛共和國國籍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提交加入立陶宛共和國國籍申請時應附帶下列文件:身份證和出生證明副本、定居立陶宛共和國和合法生活收入來源的證明文件。 十、駐在國參考網站
外交部:http://www.urm.lt
內務部:http://www.vrm.lt
內務部移民局:http://www.migracija.lt
內務部警察總局:http://www.policija.lt
海關:http://www.cust.lt
商貿:http://www.lda.lt
旅游:http://www.tourism.lt
搜索:http://www.search.lt